在数字经济引领经济社会变革的新时代,将数字技术和实体产业相融合,不断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本文深入分析当前数产融合发展面临的瓶颈和挑战,并对推动数产融合高质量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主要表现为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两个维度的途径,二者的融合发展本质上是指数字技术与实体产业的融合,即数字经济在自身产业化的同时还要与实体经济相融合,保障数字产业与实体产业携手并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虽发展迅速,但仍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道路上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较为突出的是数字经济顶层设计统筹能力偏弱、数字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不够完善、数产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核心技术攻关力度不足等,进而导致区域间数产发展同质化、概念化等问题频现。因此,需进一步明晰数产融合发展的基本逻辑,准确把握住当前我国数产融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瓶颈和挑战。
“数”与“产”之间 融合发展的逻辑联系
数产融合发展主要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数字产业化,即通过利用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将数据、知识以及信息转化为生产要素,并产生新的产品、服务甚至是产业,如电子信息制造业、信息通讯业、软件服务业、互联网业等;产业数字化,具体是指现有的传统产业通过借助数字技术,提高其生产效率。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稳步发展,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得以持续推进,一方面数字经济逐渐产业化,推动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另一方面传统产业开始逐渐开展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的基础支撑作用不断增强,“数”与“产”的深度融合已成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与源泉。两者的深层次逻辑联系主要体现在相互依存、相互协同和相互演进三个方面,数产融合发展将协同推动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
一是相互依存。数产之间相互依存是二者融合发展的基本前提。具体表现为两方面:其一,传统产业充分吸收新一代信息技术,借助数字技术的进步在研发、生产、管理、销售、物流等环节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链条的改造提升,具有改善产品质量与提高工作效率等特点。例如,在智能制造领域,通过5G、ERP(企业资源规划)以及数字工厂仿真的综合运用,助力实现柔性生产。其二,数字经济与实体产业的融合为数字经济本身发展反馈了大量的基础数据、应用场景等关键要素,反向推动数字技术实现突破性发展,促进其新理论、新硬件、新软件和新算法等方面的迭代演进。例如,制造、交通等行业数字化转型过程积累了超大场景化数据集,为提升人工智能性能提供了丰富的数据要素资源。
二是相互协同。数产之间相互协同是二者融合发展的主要表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方面,一些具有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基础的企业根据技术的演进,结合实际需求,将数据要素转化为商业运营中的关键产品或者服务,搭建数字化平台与网络平台,甚至聚集数字化产业集群,成为了数字产业化中的新兴力量,不断推进数字产业化。另一方面,面临数字经济发展的浪潮,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大规模企业与中小规模企业都主动或被动地加入了数字化转型的浪潮,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企业,增加新的盈利模式,或者是直接打破行业壁垒,进行产业横向多元化布局,进行产业转型。
三是相互演进。数产之间相互演进是二者融合发展的未来趋势。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相互促进、相互协同发展的过程中,数产之间会相互刺激,量变引起质变,从而创造出新的数字技术或者新的产业。信息技术会随着算法的更新、算力的增强而不断演进,数字技术也会随着信息技术的迭代而不断创新,数字技术的不断改进会创新已有的数字产业甚至培育出新的数字产业,成为新的经济爆发点。例如,无人超市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零售行业相互演进的典型案例,体现了5G、人工智能、物联网、边缘计算等一系列技术的集成演进、群体创新。另外,这些技术未来将重塑传统零售行业,彻底改变人类购物方式。
当前数产融合发展 面临的瓶颈与挑战
01 数字规划的顶层设计有待统筹协调
一方面,各地区有关数字经济的产业发展规划同质化现象严重。随着发展数字经济的热度越来越高,各地区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数字经济规划与措施,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方面系统布局,同时配套一系列政策文件推进落实。但地区间制定的政策与规划、配套措施同质化现象明显,不具有特色化和个性化,有的甚至没有与当地的产业发展需求相结合,需要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在总体上统筹协调与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优化资源配置。
另一方面,各地区之间数字经济发展不均衡,数产融合的基础条件差异较大。互联网平台特别是头部平台是数字经济与贸易活动中非常重要的市场主体,但头部企业大多集中于北上广深等特大型城市,其凭借地理优势、技术优势、资金优势形成了“赢者通吃”的局面。如何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来管制数字经济垄断,让更多的企业主动拥抱数字经济的发展,实现各区域数产融合的协同发展任重道远。
02 数字经济的营商环境有待优化
营商环境包括政务、市场、法治、人文等各个方面,直接影响着产业部门中企业主动进行数字化发展的积极性,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数字产业本身的经济活跃程度。与传统经济相比,数字经济发展特点是更加敏感,变化速度更快,对营商环境的要求更高。目前我国已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作出了诸多有益尝试,部分地区针对数字经济的发展提出了相应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尽可能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创新驱动的发展环境等。
但是,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各个方面与各个领域的系统工程,随着数字经济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知识产权等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涌现,法律法规体系和营商环境的优化速度跟不上数字经济发展的速度,尤其是个别地方政府仍然用旧思维在维护营商环境,没有考虑到数产融合对营商环境的新需求。如何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数产融合发展的营商环境,使之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是目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03 数产融合的体制机制与标准规范有待完善
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更迭速度较快,数产融合的形式愈发多样与复杂,涉及的行业部门和企业组织跨界现象普遍。部分现行经济管理部门还是站在传统产业模式的角度进行协调与监管的,通常是通过一维角度对企业进行服务与监管,跨部门的一揽子服务和协调监管仍缺乏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在数产融合发展的情境下,现行的体制机制较容易出现缺位或错位管理的现象,体制机制运行模式的滞后已成为阻碍数产融合发展的外在因素之一。
另一方面,与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相对应的是微观企业,除了体制机制障碍之外,其进行数产融合时还将面临接口、技术、产品以及服务等要素的共性与个性的融通问题。有关接口、技术、产品以及服务标准规范不统一的局面是阻碍当前数产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瓶颈。对此,需要深入调研各行业进行数产融合发展面临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将共性问题的标准规范进行归一化,针对个性类的问题进行柔性化处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与数产融合相适应的行业内和跨行业的标准规范。
04 数据要素的重要作用有待发挥
党的第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2020年,《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首次将数据纳入生产要素范畴,标志着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下的关键要素。区别于以往生产要素的突出特点是,数据对其他要素资源具有乘数作用,可以放大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在社会各行业价值链流转中产生的价值。
数据要素是经济长期增长的重要动力,在一定程度决定了未来经济发展的数量与质量。当前数据要素的发展面临数据确权、自由流动、隐私安全等方面的瓶颈制约,数据要素的效率倍增作用亟待进一步发挥。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的必然趋势下,要充分发挥数据这一新型生产要素对其他要素效率的倍增作用,发挥数据对经济的重要作用,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以数据为动力源促进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
05 数产复合型人才缺乏,数字核心技术有待攻关
无论是数字产业化还是产业数字化的顺利推进,均要依靠科技创新的动力,都要依赖兼具数产两方面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科技创新的目的是要突破核心技术,只有掌握数字领域的核心技术才能保证我国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版图上占据一席之地。我国实体经济产业基础较好,产业高技能人才众多,近年来数字技术领域也涌现了一批杰出人才,但是数产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目前较为缺乏。
另外,依托数产融合在全球数字技术版图建立起全球竞争优势是当前我国数字领域努力的方向。虽然在5G技术、人工智能应用、硬件制造等科技领域具备一定领先优势,但在半导体、软件等领域仍存在较大差距,数字核心技术掌握程度还远远不够。伴随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算力时代”已经到来,算力是数产融合的关键技术,也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即便是美国等高算力国家,仍处于智能社会的起步阶段,如何将算力转换成一种新型生产力,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行业高质量发展成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其中,以处理器为代表的半导体技术则是计算能力能够持续提升的关键所在,也是未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
加快数产深度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01 扎实推进数产融合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与顶层设计统筹
一方面,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是数产实现深度融合发展的基本保障。当前阶段在积极推进5G网络、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现有网络深度融合的基础上,要着力从现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应用基础设施和产业数字化改造基础条件等三个方面加强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另一方面,统筹协调的数字发展规划顶层设计是数产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地在制定引导数产融合发展的顶层设计时要着重考虑当地自身产业的发展特色与发展数字经济的现实基础,要从全盘的角度以及长远的视角来制定符合当地发展实际的数产融合特色路径,避免地区内部以及地区之间存在数字经济产业同质化,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
02 全面优化数产融合发展的市场环境与保障机制
有利的市场环境和健全的体制机制是数产深度融合发展的必备条件。一是更新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使之与数产融合发展的导向相匹配。对于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隐私泄露、网络安全等问题要加紧制定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完善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优化数产融合发展的营商环境,畅通数据要素的流通机制,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与促进创新的管理思维逻辑。在明晰数字部门和产业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力义务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与数产融合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框架、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三是完善数产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相关配套保障措施。政府部门间要打破固有的行政壁垒,加强协调机制的建立,搭建有利于数产融合的体制机制新模式、新平台;同时,要用数字技术赋能政务服务,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打通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共治,并针对数产融合项目进行减税降负等配套保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优惠政策,打造高效率高质量的政务环境,便利企业实现数产融合。
03 着力加大数产融合发展的人才投入与技术攻坚
复合型人才储备是数产融合的智力保障,核心技术攻关是数产通往融合发展之路的关键要塞。一是要通盘细化数字领域高端人才和数产复合型人才的引进政策与培养机制,将“外引”与“内培”相结合。对于海外数字技术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制定有针对性的引进方案,利用中国经济发展的优势和政策红利吸引国际化人才。对于国内的存量人才而言,坚持以“数字+产业”交叉培育为主,培养一批适应数产融合发展的复合型人才,人才政策需要统筹协调,各区域之间应避免人才恶性竞争现象的出现。二是加快技术攻坚的投入力度,积极推进数产融合领域基础性技术、前沿性技术、颠覆性技术的创新突破,促进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深度融合,鼓励数产融合在更多新领域推广普及,形成更多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
作者:贺建风,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国家治理周刊,原载于《国家治理》周刊2021年5月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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