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参考】广东:“十四五”努力实现“碳达峰”

发布时间:2021-03-08来源: 广州日报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十三五”和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谋划“十四五”工作,安排部署高水平做好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全省碳排放达峰要走在全国前列,“十四五”期间全省努力实现碳排放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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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碳排放达峰要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指出,五年来,全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治污攻坚力度之大、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之好、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措施之实、群众获得感之强前所未有,生态环境质量水平和改善幅度持续走在全国前面。
“十三五”期间,广东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大气环境质量连续六年全指标达标,PM2.5年均浓度达22微克/立方米,优于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珠三角有6个城市空气质量位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20位。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改善,9个劣V类国考断面全部消除,527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黑臭,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9.5%。一批环境治理重点问题取得重大突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0480宗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全部办结,茅洲河、练江成为督察整改见成效典型。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446万吨/年,增幅达136.72%,基本补齐全省处理处置需求缺口。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10.7万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200多宗,工作力度和成效居全国前列。
会议明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全面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更加扎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全省努力实现碳排放达峰,生态环境安全有力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要更加注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经济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全省碳排放达峰走在全国前列;更加注重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走在全国前列;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更加注重系统观念,全领域、全方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会议要求积极谋划并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科学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加快推进“碳达峰”工作与环统、环评等传统业务工作在技术、标准和制度等层面的深度融合衔接,探索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的有效路径。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工作,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深化拓展碳排放权交易,持续推进碳普惠试点工作。聚焦工业领域深入探索实施零碳示范项目,继续推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CCUS)示范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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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

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

会议指出,2021年要坚持稳中求进、夯实基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有力保障环境安全。
持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揭阳要强力推进练江青洋山桥断面整治,力争年底前消除劣Ⅴ类。潮州要加快枫江深坑断面综合整治,切实削减污染物入河负荷,确保按期消除劣Ⅴ类。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茂名、揭阳要巩固劣Ⅴ类国考断面整治成效,重点开展一级支流整治,力争年底全面消除劣Ⅴ类。加强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大江大河水质保护力度,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范开展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全面排查整治“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启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探索在练江、石马河、潼湖、淡水河等实施一批水生态修复重点示范工程。抓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争年底前完成3.6万公里河湖岸线排污口“查、测、溯”工作。
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列入淘汰计划的老旧燃煤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按时关停,鼓励服役时间30年左右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提前退役,加速淘汰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各地力争今年VOCs排放总量削减3%左右,推进低 VOCs原辅材料替代。聚焦VOCs排放量大和生成潜势高的重点企业,建立“十四五”特级管控清单,深挖VOCs减排潜力。建立VOCs重点企业分级管控机制,加快推进特级管控企业VOCs排放过程管控和深度治理。NOx排放量力争削减2%左右,严厉打击涉成品油违法行为。精准应对不利气象影响,完善区域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闭环长效机制。

继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巩固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成效。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善建设用地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探索土壤环境提前调查制度,鼓励广州、佛山率先启动污染土壤异地集中处置试点。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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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广州打造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样本

会议同时提出,全力支持深圳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探索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同等力度支持广州打造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样本。深入推进部省合作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协调港澳推进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
进一步加强企业环保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深入实施豁免环评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改革举措制度化。持续优化环保调控,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推动各地市细化完善2000多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准入清单,发布市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推进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与“三线一单”成果衔接。实施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许可证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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