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参考】用高质量金融发展支持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21-06-04来源: 《群众》(思想理论版)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脉,是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加快科技创新,亟需围绕创新链布置资金链,引导金融资本更有效支持科技创新。

迈入新发展阶段亟需加快科技创新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谁牵住了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谁走好了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谁就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新发展阶段是中华民族从落后时代到赶上时代再到引领时代,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大跨越、新跨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必须更强调自主创新,全面加强对科技创新的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精准把握世界发展大势和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考量。

加快科技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实现人民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是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必须科学把握世界发展大势,对标世界一流,加强前沿探索和前瞻布局,紧紧抓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这个关键变量,打好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科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产业链供应链部署创新链,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提升创新链整体效能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以科技创新引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形成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好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局面,以塑造新发展格局下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

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呼唤高质量金融支持

科技创新复杂度高、难度大、成功率低,充满不确定性,是一个需要高投入且充满技术风险、信息风险、市场风险、融资风险的长周期行为。同时,科技创新是经济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引擎,没有金融的强有力支持,科技创新难以实现从研发、开发到推广的“三级”连跳。

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稳步推进,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市场分层日益精细,金融产品种类愈加丰富,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也有了较大提升。但总体上看,金融与科技创新的融合度还不够高,一些金融资源未能有效配置到创新领域,无法满足创新对资金资本的需求。一些科技产业和创新企业缺乏稳定可靠的融资渠道,金融市场本身也活力不够。要真正适应科技创新的步伐,满足科技创新对金融的需求,我国金融业尚需付出更多努力。

加快构建高质量科创金融体系

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走好创新驱动发展之路,必须着力构建高质量的科创金融体系。

完善服务科技创新的多元融资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直接融资支持。重点培育壮大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权益类融资市场,畅通风险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实现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产业链良性互动;循序推进金融对外开放,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市场制度设计,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效率。

优化信贷结构,提升信贷资金服务科技创新的效率。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科创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尤其是中长期信贷的支持;充分发挥商业银行规模优势和全牌照运营优势,设立并完善多种类型的“投贷联动”模式,引导银行为科创企业提供多种债权与股权相结合的融资产品,逐步形成风险与收益动态均衡的长效融资机制;进一步发展科技信贷业务,建立差别化监管制度体系,广泛设立科技信贷专营机构,提升科技信贷的可获得性。

建设服务科技创新的金融组织体系。培育创新友好型金融机构体系。大力推动、扶持、发展民营银行等各类金融组织,促进实体企业设备升级和技术进步;大力引进、培育、发展与国际接轨的资信评级、资产评估、会计等专业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提升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及转型升级的质量与效率;积极推动投资性金融机构发展,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新引擎;聚合多个投资基金与金融机构共同打造专业的投资金融控股集团,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链整合,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改革农村金融供给体系,提高农商行系统支持“三农”领域创新创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构建科创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体系。培育“政企联动、银保联动”相结合的科技金融生态圈,实现企业信用风险、融资需求与政策信息的同步衔接,减少金融服务科创企业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引领金融科技规范发展,推动金融体系集成创新,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安全使用,允许金融机构合理使用金融科技手段,大幅提升科创融资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依法依规将所有的金融活动纳入审慎监管范围,推动金融科技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守正创新,有序发展。

健全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宏观金融调控框架,为科创企业提供稳定的金融预期。当前阶段,应对科技创新企业实施精准滴灌,特别是要加大对中小科创企业的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跨周期宏观调控的设计和调节,兼顾短期周期性问题和长期结构性变化,把握好宏观政策的力度和节奏,为科创企业提供稳定的金融预期,促进科创企业有序健康发展。

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行政服务配套体系。加大政府与金融机构开展重大项目融资对接活动的力度,提升各类资金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服务能力;积极推动金融要素市场化的体制与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好政府在各类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平台构建中的引导、推动、协调作用,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服务效率。

打造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保障体系。推动科技保险体系发展,为科创企业提供坚实安全保障。构建政府、企业、保险机构之间合理的风险共担机制,加大科技保险政策对科技创新企业保障力度,制定实施针对科技保险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健全科技保险机构分级补贴机制;继续推动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建设,完善科技保险产品创新机制,针对科技创新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的特点,创新保险业务模式,开发新型保险产品,有效分散、缓释科创企业面临的多重风险。

持续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对科技银行、科技保险公司实施差别化监管,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金融市场环境;建立健全科创企业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企业信用风险基础数据库建设,促进社会征信与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大力培养引进科创金融人才,支持设立科创金融研究机构,打造科创金融人才培养基地,为科创金融改革提供充裕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来源:《群众》(思想理论版)

作者:江苏现代财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研究员、南京财经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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