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家部署建立多种创新载体,如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都是为了弥补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之间的断层,促进实验室技术向实际产品转移转化。文本力图整合相关信息,希望带给读者一个整体概貌的认知 。
为了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发起并建设国家级的创新中心,如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但是对于行外人来说,并不十分清楚这些机构的职责,很多人认为这是做研发的机构,其实不然,一般来说,创新中心是一个大型的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功能是引进重大项目,培育产业集群,引进和培养高技术人才、引进资金、科技产业和资源共享等,需要发起机构具备强大资源整合能力和出资能力。
这些平台是整合行业内创新资源的重要载体,是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投资孵化的重要平台,是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力量。
2020年3月23日,科技部印发《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国科发区〔2020〕70号),提出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总体布局,形成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分工明确,与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有机衔接、相互支撑的总体布局。
项目名称 |
征集部门 |
主要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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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 |
北京市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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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 |
北京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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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 |
北京市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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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了解下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
2020年8月6日,北京市经信局下发《关于请提供各区产业创新中心布局领域的通知》,要求各区研究提出本区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布局领域。后期北京市经信局将与相关区共同论证,论证通过后的布局领域将作为今后创建产业创新中心的重要依据并采用“揭榜制”方式实施。
根据《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实施方案》,主要申报条件如下:
1、本市注册的企业制法人单位。
2、企业制法人发起单位资金投入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全部组建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2017年11月17日,科技部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创〔2017〕353号),提出“十三五”期间,布局建设20家左右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组建模式为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各级政府参与和支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一般以三年为建设周期。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定位于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促进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中心以关键技术研发为核心使命,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区域和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为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战略引领作用。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不直接从事市场化的产品生产和销售,不与高校争学术之名、不与企业争产品之利。中心将研发作为产业、将技术作为产品,致力于源头技术创新、实验室成果中试熟化、应用技术开发升值,为中小企业群体提供技术支撑与科技服务,孵化衍生科技型企业,引领带动重点产业和区域实现创新发展。
目前已建立两个技术创新中心,1个正在筹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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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是国家科技部、国资委共同批准青岛市与中车集团联合建设的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它是集政府、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多方力量共同构建的国际化、专业化创新平台。
2016年9月,科技部和国资委批复同意中国中车集团 青岛市共同建设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
2017年9月,国家高速列车青岛技术创新中心作为事业法人实体正式注册成立,标志着国内首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正式运行。
2018年1月,轨道交通系统集成实验室、高速磁浮实验中心等5个项目正式签约入驻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首批项目的成功签约入驻,标志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
2017年12月9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成立,落户位于亦庄的北汽新能源总部“中国蓝谷”。根据规划,创新中心将在2018年完成试验试制平台、科研服务平台、孵化辅导平台的基础搭建,完成整车、电驱动、动力电池中试基地的建设;并将积极申报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
2018年1月11日,科技部回复北京市《关于恳请支持在京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的函》,原则同意《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正式获批。
2018年3月1日,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在北京正式揭牌成立,同时建设推进会暨共建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并对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2016年4月12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制造业创新中心等5大工程实施指南的通知》。其中,《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指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在有条件、地方综合实力较强的省市,鼓励开展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解决了“大”的问题,但“强”的问题仍十分突出,根子在创新能力不强上,突出表现为对外技术依存度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产业共性技术供给不足、创新成果产业化不畅等。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缺乏实现实验室技术向产品技术转移的创新平台和中试系统,产业共性技术供给体系缺失,以及产业发展的基础材料、基础工艺、技术基础较为薄弱等。实现制造业由大变强,是我国制造业面临的全新历史性任务。要应对这一挑战,关键靠创新,难点也在创新。建设新型创新载体,构建全新的制造业创新生态网络,是全面提升制造业持续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我们要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战略部署和成功经验,以创新中心建设为途径,打通技术、组织、商业、资本之间的分割与壁垒,整合重组各类创新资源和主体,推动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构建能够承担从技术开发、转移扩散到首次商业化的新型制造业创新平台。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2017年7月12日,工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的通知》(工信厅科〔2017〕64号),对拟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制定了条件。
目前已建立多个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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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按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7年第52号)规定进行管理,具体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解释执行。
办法中明确,工程中心,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大战略需求,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为目标,组织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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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
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 -
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
具有对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条件允许的还应具有工程设计、评估及建设的咨询与服务能力; -
具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管理制度。
需要分清楚的是,科技部还有一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字很容易混淆。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负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科技部负责)---国家科技部根据国情需要,统筹规划,统一安排,作为国家研究开发条件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关于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了解详细内容请点击:工程研究中心,含金量很足的产学研政策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条,基本条件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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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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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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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 1500 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 15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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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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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
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报,具体办理程序为国家启动年度认定工作后,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向各区发展改革委提交申报材料,由各区发展改革委初审后统一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初评后,择优向国家进行推荐,成功设立的企业国家将给予200万左右的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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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建筑业不低于15亿元)。 -
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10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60人(软件和专业技术服务业不低于80人)。 -
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企业上一年度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软件和专业技术服务业不低于300万元、建筑业不低于1000万元)。 -
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近三年内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不少于10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至少一种,其中制造业企业上一年度必须有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人在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登录北京市政府政务服务网或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以告知承诺方式提出申请,按相关提示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认定通过后,自第二年起,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申请人报送运行评价材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运行情况进行年度运行评价。
2019年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绿色数据中心标准评价体系和能源资源监管体系,打造一批绿色数据中心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的绿色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培育一批专业第三方绿色服务机构。
主要申报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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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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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清晰、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符合《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19〕1054号)要求的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正式运行持续1年以上;